随着我国经济交往日益频繁,出现了很多债务债权问题,遇到这些问该怎么解决呢?厦门要债公司告诉你这十种途径你一定要知道!
01
和解
协商和解是指债权人、债务人在双方自愿,相互体谅的基础上,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找中间人在其中进行沟通,解决纠纷。
这种情况比较适用于债务人有还款的诚意,但是暂无还款能力的,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还款方式、期限、数额进行约定,最终达成和解。
02
调解
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。
申请调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:
①、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,如债务人的详细身份信息等;
②、有申请调解的具体理由,如要求债务人尽快还款;
③、有申请调解的证明材料,如借条、担保协议等;
④、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。
调解达成协议之后,债务人需要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还款义务,如债务人仍未按照约定履行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,请求判定对方继续履行协议。
03
仲裁
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,我国施行一裁终局制,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,仲裁能更迅速的解决纠纷。这个方法适用于债权人、债务人之间没有激烈的争执,对事实依据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形。
04
诉讼
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。这种比较适合案情复杂、债务人比较难对付或者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,债权人可以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。诉讼的优势在于:
①、法院解决债务纠纷是具有强制力的解决方式;
②、诉讼时效受法律的严格限制,一般诉讼时效是3年。
法院在收到债权人的起诉状之后,一审审理期限6个月,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;不服一审判决的,债权人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,时限是10日;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。
05
申请支付令
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。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
①、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;
②、要确保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。申请书应当明确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,并提供依据和证据材料。
06
申请强制执行公证
适用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,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07
申请先予执行
是指法院一些案件中,在判决之前,为了缓解原告生活困难的情况,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产的临时措施。
下列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:
①、追要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的;
②、追要劳动报酬;
③、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。
人民法院可责令债权人提供担保,债权人不提供担保的,驳回申请。如果债权人败诉了,应当赔偿债务人因先予执行而遭受的损失。
08
优先受偿权
债务人依法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、动产抵押或质押,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,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,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者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09
担保人优先追偿权
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之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。前提是担保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务后,才可向债务人追偿。法律规定:“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案件后,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还款的,担保人可以提前参见破产清算,行使优先追偿权。”之所以这么规定,是因为担保人对于债权人有还款义务,如果不行使优先追偿权,等债务人破产后,财产被分割完毕后,债权人会失去追偿对象,也会造成担保人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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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位追偿
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,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。
很多债务人不积极解决自己的债权问题,造成对自己债权人的利益损害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,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。
代位追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①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债权关系;
②、债务人有债权问题;
③、债务人不积极解决自己的债权问题;
④、债务人不积极解决自己债权问题的行为,造成其债务人到期债权不能履行的风险,债权人有代位追偿的必要。


